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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清楚,那个十八岁的腼腆少年,已经成了我的软肋。



这是这么多年,他第一次带我出席这种场合。强撑着笑脸,我站在简笙身旁,听他跟别人寒暄,也麻木地接受了他给我的新身份——女朋友。



一场晚宴,应付得身心疲惫。



回家路上,司机很懂事的升起了隔板,封闭的后座只有我和简笙。



他帮我把垂落下来的碎发别到耳后,说出来的话温柔缱绻,似情人节的呢喃,累了吧?



是挺累的,陪他演戏演得累。



简笙,我们回不去了。放过……



话说到一半,被他捏住双腮被迫噤了声。他的脸越来越近,薄唇印在了我嘟着的唇上。



干红的果香刺激着我的味蕾,我挣扎着推开他,抡圆胳膊,用力地甩了他一巴掌。



你疯了吗!我咬着牙,声音颤抖。



简笙用中指指腹划过唇瓣,讥笑道:是疯了!胡式微你说过你最喜欢我的不是吗?



是啊,曾经的我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跟他说,简笙全世界我最最最喜欢你了。收到的却永远是他冷冰冰的一张脸。



想了想,又把现在住的小公寓转到了当归名下。左右我也不可能继续住在这里了,还不如留给他,至少那样还会让我觉得,我的家还在。



做完这一切,我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当归,大题内容是感谢他陪我演了一场戏,这些就当是片酬了。让他以后不要再找我,他的身份不配当我的家人。



总之,话说得很难听,我自己看的心都一抽一抽地疼。



发送成功后,截了个图,把当归拉进了黑名单。又把简笙从黑名单放了出来,把截图发给了他。



断干净了,希望你也说话算话,不要找他麻烦。



是我亲手把一个无辜的孩子拉进了旋涡里,总归要把他安全地送出去的。即便割舍远比我想象中的要痛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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