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唐之王
  • 猎唐之王
  • 分类:美文同人
  • 作者:佚名
  • 更新:2023-08-08 04:09:00
  • 最新章节: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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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五载,大唐建国已过百年,经历的近数十年的治国,已知天命的李隆基有些疲惫了
他开始纵情于音乐歌舞之中,从此皇帝不再早朝
而就在这年的春天,安西的粟楼烽戍堡来了一名新人,先入戍边军旅,外拒狄夷初现峥嵘,再送公主进京,踏入大唐权利中心。...

《猎唐之王》精彩片段


天宝五年二月。
白雪皑皑的凌山山脉耸立在大唐的边陲,在凌山中部有一个叫勃达岭的山口,这里是大唐安西四镇通往碎叶的一条捷径,被称为碎叶道。
当年玄奘西行取经,就是从这里翻越凌山出境,艰险惨烈,遭遇雪崩与暴风雪,和死神对抗了七天之后才走出了凌山。
碎叶道往南便是粟楼烽戍堡,驻扎五十名唐军,戍堡高约五丈,上层是眺望作战塔,顶上还有三锅烽火,是一处要塞。
此时,两名胡商带着几辆马车来到了戍堡,马车后面的一匹马上驮着一名男子,他装束奇特,穿着一件白色短襦,脚下是皮靴,头发也很短,软软地伏在马上。
见有商人到来,唐军们兴奋地从帐篷里跑了出来。
这里方圆几百里荒无人烟,一年四季枯燥无聊,每个月的商人到来,是唐军们最开心的日子,犹如过节一般。
大家纷纷掏钱向商人购买酒肉等奢侈品,但所有士兵的目光都热切望向一辆挂有花边的马车。
这时从帐篷里走出一名军官,身材高大魁梧,脸色黝黑,一脸络腮大胡子,他粗野大笑道:“乌勃达,女人带来了吗?”
“带来了,上等货!”商人笑嘻嘻的回答着。
“狗屁上等货,你哄谁,估计又是啥边角料!”
尽管如此,大胡子军官还是咧嘴大笑着走近马车。
忽然,他看见了马车后面驮着的人,不由楞道:“这是什么人?”
“是我在路上捡到的,准备在奴隶市场上卖掉。”
“路上捡到的?”
大胡子军官疑惑地走上前,用马鞭挑起他的脸,这是一张轮廓分明的年轻脸庞,尽管变得憔悴不堪,但仍然可以看出他从前硬朗英武的男子之气。
“是个汉人!”
大胡子军官回头问商人道:“是在哪里发现他的?”
“在胡芦河边,这人命大,居然没被野狼吃掉。”
这时,年轻人慢慢睁开眼,嘶哑着声音道:“给我一点水。”
“喂!你是哪里的汉人?”
“我是....洛阳人。”年轻人断断续续道。
大胡子军官捏了捏他粗壮的胳膊,一挥手道:“把他抬进戍堡去,给他喝水。”
立刻过来两名士兵将年轻人卸下,胡商急了,连忙道:“荔非戍主,这可是我的奴隶。”
“狗屎!你竟敢用来历不明的人做奴隶,当心老子宰了你。”
胡商不敢吭声了,其实他也担心这个男子救不活,回去还有二百里路程呢,若死了,岂不是空费他的粮食。
他心中一阵后悔,早知道先把他身上那件质地上乘的短襦扒下来就好了。
大胡子军官咧嘴一笑,拉开了花车门,“美人们,出来吧!”
“来了!”
一声娇呼,从里面出来两个又黑又矮又肥的胡娘,她们多情地向唐军眨眨眼睛,羞涩地笑道:“先说好了,一百文。”
顶多五文钱一次的货色,在这连母鸟都看不见的戍堡,就要翻个二十倍,没有办法,物以稀为贵。
尽管两个女人不堪入目,但大胡子军官还是欣然地笑道:“好!好!请到帐篷去,一起伺候。”
戍堡里,被俘的年轻人静静地躺在干草堆上,喝了水渐渐有了力气。
他叫李庆安,全国弓箭大赛冠军,喜欢徒步旅行。
在游历天山时,一场罕见的暴雪让他困在山谷,三天后,当他走出暴风雪被几名商人救起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大唐。
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时光溯流了一千三百多年啊!
这时,一名老军端着一碗粥走来,他坐在李庆安身旁笑道:“兄弟,我看你是饿极了,吃点粥先补补身子。”
粥熬得很浓,弥漫着浓郁的麦香,李庆安也饿极了,他挣扎着坐起,“谢谢大哥!”
老军一边小心给他喂粥,一边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到凌山来?”
热粥暖了内腑,李庆安有了点精神,他早编好了一套说辞,低声道:
“我叫李庆安,乳名七郎,父母早亡,半年前被胡商所雇,护送他们去碎叶,不料在凌山遭遇突骑施人,财物皆失,我拼死才逃得一命。”
老军叹了口气,点了点头道:“我姓孙,是戍堡的马夫,你就叫我孙马头吧!”
“孙大哥。”李庆安吃力地喘了口气,道:“能不能让我留下来,我不想被卖作奴隶。”
“你放心吧!我们荔非戍主既然把你抬进来,你就不会被卖了,再说我这里也缺个帮手,我会给他说,让你留下来养马。”
“谢谢孙大哥!”
“他怎么样了,能干活吗?”大胡子军官走进来看了眼李庆安。
“戍主,他没事,就是饿狠了,吃两顿饱饭,再睡一觉就好了。”马夫连忙作揖回复。
戍主的全名叫做荔非元礼,是一名胡人,天宝初年从军,积功升为戍主,他快活一场,心情格外舒畅,便笑道:“不错嘛!”
他蹲下来打量了李庆安一下,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白色短襦,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胡服,手感不错啊!”
李庆安穿的是一件白色羽绒服,他脱下来递给荔非元礼道:“这是胡商送我的波斯服,我转送给戍主。”
荔非元礼毫不客气地接过来,穿在自己身上,觉得十分轻巧暖和,不由咧嘴一笑道:“好!这衣服就归我了。”
他拍了拍李庆安的肩膀,点点头道:“兄弟,既然你是汉人,就留下做孙马头的副手,从明天开始,干活赚粮食来养活自己。”

一个月后。
无边无际的戈壁滩上,几十匹骏马在尽情奔驰,其中一匹栗色的战马上,李庆安拉着缰绳纵马疾驶,仰天长啸一声:“大唐!我来了。”
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带领马匹们在戈壁滩上奔驰,以锻炼它们和自己的耐力和体魄。
在后世,他是射箭队的成员,骑马射箭是一项必须的训练,这使他对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这一个月里,他几乎是身不离鞍,在孙马头的悉心指点下,他的马术进步神速,能和优秀的骑兵一比高下了。
来到一棵胡柳前,李庆安停下了战马,这里是他的另一项每日一练。
他从背上摘下弓箭,退到百步之外,弓弦拉满,瞄准了树干,弦一松,箭飞射而出,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精准地射在树干上。
李庆安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箭法没有变,可惜这副弓太软了,很不合手,他找不到从前那种箭势强劲的感觉,他暗暗忖道,什么时候得去搞一把好弓才行。
这时,他见天色已晚,便催马回戍堡,戈壁滩上风力强劲,漫天的风沙吹得他睁不开眼,他只得侧身前行.
忽然,他发现远处荒滩上有点异常,好像有件白色的物体,李庆安催马上前,不由愣住了,这个白色的物品竟是一具人的白骨,面朝下,一支箭插在脊柱上。
这十有八九是葱岭以西的胡商,遭遇到了盗贼的劫掠,人死财失,估计原来是被风沙淹没,这两天风大,又将白骨吹露出来了。
李庆安刚要离开,忽然惊讶地发现在刚才尸骨的位置上竟有一颗红色的宝石,他大喜过望,上前拾起宝石。
宝石大小如鸡蛋,打磨得棱角光滑,透过阳光,宝石中竟有一簇火焰升腾,越烧越大,在夕阳的映照下光芒璀璨,名贵异常。
他有些困惑,这宝石怎么会没被抢走,他看了看宝石的位置,忽然明白过来。
宝石是被这个人含在嘴里,所以才没有被发现,尸骨头朝下,刚才自己移动尸骨时,宝石便从口中滑落出来。
“嘿嘿!老子发财了。”
李庆安兴奋地将宝石藏好,拱拱手道:“胡老兄,你给我发笔小财,我让你入土为安,咱们就两不相欠了。”
回到戍堡,士兵们正在帐篷外围成一圈吃晚饭,孙马头走出来牵马笑道:“七郎,快去吃饭吧!”
李庆安肚子着实有些饿了,他挤进人堆里坐下,随手拿起一张麦饼裹一块干肉吃了起来。
唐军的伙食虽然管饱,但很简陋,基本上就是麦饼、干肉和黑豆汤,若想吃点上好的酒肉,就得自己掏钱去买。
“七郎,来一口酒。”
旁边的一名清秀的年轻唐军把酒壶递给他,这名唐军叫做贺严明,是戍堡里最年轻的唐军,今年只有十七岁。
贺严明是个非常机灵的小伙子,很会和人搞好关系,比如他其实不喝酒,但他依然买了几壶,吃饭时就给其他老兵喝两口,套套交情,所有戍堡上下人人都喜欢他。
李庆安接过酒壶‘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酒是高昌葡萄酒,甘甜醇厚,他一抹嘴赞道:“好酒!什么时候我也有钱买上两壶。”
“七郎,下次那两个娘们再来,我勾搭她们,你就偷摸顺走她们的钱,到时候我们平分,钱不就来了吗?”
一名老兵粗野地开着玩笑,引来大家哄堂大笑。
这时,一只鹞鹰在空中盘旋,等着唐军们的残羹剩饭,荔非元礼看了看鹞鹰,眉头一皱骂道:“这只鸟贼人又来了,上次老子一壶好酒就被它弄翻了,看我射下它!”
他回头拿过一把弓箭,拉弓就是一箭,箭从它身边掠过,鹞鹰受惊,一下飞高了,但它并没有离开,依然在空中盘旋。
荔非元礼脸上挂不住,便对众人道:“我出五百文钱,谁射下这只鸟贼人,就归谁。“
五百文钱颇有诱惑,唐军们纷纷跳起来,拉弓就向鹞鹰射去,一时箭羽纷飞,但一支都没有射中。
鹞鹰飞得更快了,鸣叫了两声,仿佛在嘲笑唐军,唐军们也知道不可能射中,便笑了一阵,丢下弓继续坐下吃饭。
荔非元礼却有些恼羞成怒了,骂骂咧咧要离开,李庆安忽然站起身道:“荔非戍主,能否借你弓箭一用。”
荔非元礼的弓箭比别人都大一号,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拉开,他瞟一眼李庆安,咧嘴笑道:
“七郎,我没听错吧!你想用我的弓?”
唐军们都着笑了起来,贺严明轻轻拉了一下李庆安,低声道:“七郎,那可是六石弓,你拉不动的。”
“我想试一试。”
唐军们见他自不量力,顿时嘘声四起,荔非元礼吹了声口哨笑道:“好!我就给你试一试,不过你若拉不动的话,就得去顺那两个女人的钱。”
众人又一阵大笑,一名火长怪叫道:“七郎,要不要我教你怎么顺啊?”
笑声更加响亮了。
接过弓,李庆安脸上的笑意消失了,他眯着眼睛盯着这只鹞鹰,鹞鹰忽高忽低在他头顶上盘旋。
可当它盘旋了两圈后,忽然从李庆安头顶掠过,就在这电光石火的刹那,李庆安猛地一拉弓,弓如满月,箭似流星,闪电般向鹞鹰射去。
箭势强劲而迅疾,只听鹞鹰一声哀鸣,铩羽从空中笔直地落下,正落在唐军们的中间。
刚才还哄笑不已的唐军们顿时鸦雀无声,李庆安上前拎起鹰脚,高高提起,半晌,唐军们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好箭法!”喝彩声不绝,李庆安不仅射下了鹞鹰,而且是一箭穿头。
荔非元礼瞪大了眼睛,仿佛才是第一次认识他,他上下打量一下李庆安魁梧的身材,忽然问道:“能开硬弩吗?”

虽然不知他所说硬弩的意思,但李庆安还是点了点头,他想试一试。
“好!跟我来。”
一群唐军浩浩荡荡跟着荔非元礼上了戍堡三楼,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流露出了期盼之色,他们都知道戍主要做什么。
那具伏远弩可是从来没有人能单独拉开过,尘封了几十年,难道今天要出山了吗?
众人上了三楼,这里是附近的最高处,四周开有射击孔,视野开阔,烽火锅还在顶上,从一架楼梯可以上去。
荔非元礼指着角落一具硕大无比的弩道:“你拉拉那个。”
李庆安慢慢走上前,拎起这具布满灰尘的大弩,弩架比他手臂还粗,弓臂长足有两米,上面的弩机都有点生锈了,不知放了多少年。
“戍主,我不会用弩。”
“很简单,我教你一下。”
荔非元礼取过一把小一半的普通弩,给李庆安做示范,“你看,就是这样,用腰部和腿部的力量,踩住弓背,两手向上拉开弦,把弦卡在牙机上就可以了。
弓箭要的是精准,而弩箭要的是射程,所以弩箭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有足够力量就可以了。
李庆安手上这具伏远弩一般是三个人才能使用,因为戍堡人少,所以就闲置不用了。
如果李庆安能一个人拉开他,那就是一个顶三个。
李庆安一点就透,学着他的摸样,将弩弓放在地上,用脚踩住,双手抓住弓弦。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双臂慢慢使劲,只听见‘吱嘎嘎!’的声响,弓弦渐渐被拉开了。
周围唐军的眼睛猛地瞪大了,不可思议地望着他,这可是十石硬弩,居然也被他拉开了。
众人当然不知李庆安在十三时是举重队的苗子,练过两年举重,因为父亲担心练这个影响身高才转学射箭。
李庆安将弦扣在牙机上,递给了荔非元礼,“戍主,这样可以了吧!”
荔非元礼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李庆安,取出一支弩箭装进槽内,指着两百步外的马桩道:“你再射一弩箭试试。”
李庆安笑了笑,他伸出长臂托住弩身,手指勾住悬刀,慢慢瞄准了远处一个小黑点似的马桩。
唐军们都屏住了呼吸,一个个紧张地望着他,李庆安扣动了悬刀,‘咔!’地一声轻响,弩箭强劲射出,呼啸着直扑马桩,准确地钉在马桩之上。
一名唐军跑去察看,他大喊道:“射中了!”
唐军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这一次荔非元礼终于心服口服了,他重重一拍李庆安的肩膀,咧开大嘴道: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第五火的火长了,我会替你补上军籍。”
他回头令道:“来人,给他一套盔甲。”
火长也就是今天的班长,管十名士兵,虽然小,但毕竟是一个官了,政治地位得到了改善,可李庆安的经济地位却和他的身份大大不符。
他现在还是戍堡中最穷的人,虽然有块无名宝石,但那块宝石就仿佛现在的一处房产,不卖掉就永远体现不出它的价值,他总不能用宝石去换酒喝吧!
事实上除了那块宝石,他的全部家产就只有五百文钱,从荔非元礼那里得到了射鹰钱,黄澄澄的五百文钱装在一只陶罐里。
拿这五百文钱去拔焕城,可以买一百张夹肉的大胡饼,可以买十瓶上好的高昌葡萄酒。
但如果李庆安想买一副趁手的弓箭,就像荔非元礼那样的六石弓,那就需要十个五百文钱才够。
“火长,喝一口酒!”
这是他荣升火长后,手下小兵贺严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他的酒基本上都孝敬给了自己的新上司,这也算是李庆安某种福利补偿吧!
“小贺,有没有什么办法弄点钱?”
小贺是李庆安发明的新称呼,不过在戍堡却不新奇,他的父亲原本就是戍堡的老兵,贺严明接父亲的班,被称为小贺也理所当然。
贺严明虽然只当了一年的兵,但从父亲那里却得到不少宝贵的经验,听李庆安想弄钱,他立刻笑道:
“火长,靠山吃山,既然在戍堡干,想弄钱的话,自然就得从往来胡商身上剥皮了,大家都这样干呢!”
那些胡商个个腰缠万贯,富得流油,从他们身上刮点油水下来也没什么不可以,可问题是他们在哪里?
李庆安眉头一皱道:“我来戍堡一个多月了,连胡商的影子都没看见。”
“这倒也是,今年胡商好像格外少。”
贺严明挠了挠头皮,忽然想起一事,连忙笑道:“还有一个办法,而且很适合火长。”
李庆安精神一振,“你快说,什么办法。”
“去打猎!”
李延庆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南面有草原,可以去试一试。
贺严明仿佛知道李庆安的心思,摇摇头笑道:“草原上无非是獐子、野兔之类的野味,值不了什么钱。
真想弄值钱的东西就得进凌山,我爹爹每年都会在凌山打几只盘羊,羊头卖上十几贯钱,发一笔小财。”
十几贯钱,足够可以买一把好弓,李庆安动心了,他一口将酒葫芦喝干,狠狠将酒壶摔在地上。
“干!明天就去打几只盘羊卖钱。”
凌山也就是天山,延绵数千里,在凌山中,狼、盘羊、马鹿、狐狸、鹅喉羚等等随处可见。
其中比较值钱的是盘羊角,一只上好的盘羊头在拔焕城可以卖到三贯钱。
去凌山打猎也是戍兵们的重要财源之一,事实上胡商来戍堡做生意,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收购唐军手上的猎物。
李庆安带领手下在凌山内逛了一天,收获颇为丰富,射获五只盘羊、六只马鹿和十几只鹅喉羚,这些猎物的肉可以改善唐军伙食,头上的角可以卖上几十贯钱。
天色渐渐黑了,他们路过一座山坳,这里没有阳光照射,显得寒冷而阴森。
巨大的山石上依然被厚厚冰雪覆盖,在一些石缝里散乱地丢弃着动物的骨头。
战马开始不安,拼命仰头嘶叫,一名老兵韩进平经验比较丰富,他立刻察觉到了不对。
“火长,快退!退出这里!”
但已经晚了,一株松树掉下几堆雪,松树的缝隙里露出了一双冷酷的眼睛。

天宝五年二月。
白雪皑皑的凌山山脉耸立在大唐的边陲,在凌山中部有一个叫勃达岭的山口,这里是大唐安西四镇通往碎叶的一条捷径,被称为碎叶道。
当年玄奘西行取经,就是从这里翻越凌山出境,艰险惨烈,遭遇雪崩与暴风雪,和死神对抗了七天之后才走出了凌山。
碎叶道往南便是粟楼烽戍堡,驻扎五十名唐军,戍堡高约五丈,上层是眺望作战塔,顶上还有三锅烽火,是一处要塞。
此时,两名胡商带着几辆马车来到了戍堡,马车后面的一匹马上驮着一名男子,他装束奇特,穿着一件白色短襦,脚下是皮靴,头发也很短,软软地伏在马上。
见有商人到来,唐军们兴奋地从帐篷里跑了出来。
这里方圆几百里荒无人烟,一年四季枯燥无聊,每个月的商人到来,是唐军们最开心的日子,犹如过节一般。
大家纷纷掏钱向商人购买酒肉等奢侈品,但所有士兵的目光都热切望向一辆挂有花边的马车。
这时从帐篷里走出一名军官,身材高大魁梧,脸色黝黑,一脸络腮大胡子,他粗野大笑道:“乌勃达,女人带来了吗?”
“带来了,上等货!”商人笑嘻嘻的回答着。
“狗屁上等货,你哄谁,估计又是啥边角料!”
尽管如此,大胡子军官还是咧嘴大笑着走近马车。
忽然,他看见了马车后面驮着的人,不由楞道:“这是什么人?”
“是我在路上捡到的,准备在奴隶市场上卖掉。”
“路上捡到的?”
大胡子军官疑惑地走上前,用马鞭挑起他的脸,这是一张轮廓分明的年轻脸庞,尽管变得憔悴不堪,但仍然可以看出他从前硬朗英武的男子之气。
“是个汉人!”
大胡子军官回头问商人道:“是在哪里发现他的?”
“在胡芦河边,这人命大,居然没被野狼吃掉。”
这时,年轻人慢慢睁开眼,嘶哑着声音道:“给我一点水。”
“喂!你是哪里的汉人?”
“我是....洛阳人。”年轻人断断续续道。
大胡子军官捏了捏他粗壮的胳膊,一挥手道:“把他抬进戍堡去,给他喝水。”
立刻过来两名士兵将年轻人卸下,胡商急了,连忙道:“荔非戍主,这可是我的奴隶。”
“狗屎!你竟敢用来历不明的人做奴隶,当心老子宰了你。”
胡商不敢吭声了,其实他也担心这个男子救不活,回去还有二百里路程呢,若死了,岂不是空费他的粮食。
他心中一阵后悔,早知道先把他身上那件质地上乘的短襦扒下来就好了。
大胡子军官咧嘴一笑,拉开了花车门,“美人们,出来吧!”
“来了!”
一声娇呼,从里面出来两个又黑又矮又肥的胡娘,她们多情地向唐军眨眨眼睛,羞涩地笑道:“先说好了,一百文。”
顶多五文钱一次的货色,在这连母鸟都看不见的戍堡,就要翻个二十倍,没有办法,物以稀为贵。
尽管两个女人不堪入目,但大胡子军官还是欣然地笑道:“好!好!请到帐篷去,一起伺候。”
戍堡里,被俘的年轻人静静地躺在干草堆上,喝了水渐渐有了力气。
他叫李庆安,全国弓箭大赛冠军,喜欢徒步旅行。
在游历天山时,一场罕见的暴雪让他困在山谷,三天后,当他走出暴风雪被几名商人救起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大唐。
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时光溯流了一千三百多年啊!
这时,一名老军端着一碗粥走来,他坐在李庆安身旁笑道:“兄弟,我看你是饿极了,吃点粥先补补身子。”
粥熬得很浓,弥漫着浓郁的麦香,李庆安也饿极了,他挣扎着坐起,“谢谢大哥!”
老军一边小心给他喂粥,一边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到凌山来?”
热粥暖了内腑,李庆安有了点精神,他早编好了一套说辞,低声道:
“我叫李庆安,乳名七郎,父母早亡,半年前被胡商所雇,护送他们去碎叶,不料在凌山遭遇突骑施人,财物皆失,我拼死才逃得一命。”
老军叹了口气,点了点头道:“我姓孙,是戍堡的马夫,你就叫我孙马头吧!”
“孙大哥。”李庆安吃力地喘了口气,道:“能不能让我留下来,我不想被卖作奴隶。”
“你放心吧!我们荔非戍主既然把你抬进来,你就不会被卖了,再说我这里也缺个帮手,我会给他说,让你留下来养马。”
“谢谢孙大哥!”
“他怎么样了,能干活吗?”大胡子军官走进来看了眼李庆安。
“戍主,他没事,就是饿狠了,吃两顿饱饭,再睡一觉就好了。”马夫连忙作揖回复。
戍主的全名叫做荔非元礼,是一名胡人,天宝初年从军,积功升为戍主,他快活一场,心情格外舒畅,便笑道:“不错嘛!”
他蹲下来打量了李庆安一下,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白色短襦,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胡服,手感不错啊!”
李庆安穿的是一件白色羽绒服,他脱下来递给荔非元礼道:“这是胡商送我的波斯服,我转送给戍主。”
荔非元礼毫不客气地接过来,穿在自己身上,觉得十分轻巧暖和,不由咧嘴一笑道:“好!这衣服就归我了。”
他拍了拍李庆安的肩膀,点点头道:“兄弟,既然你是汉人,就留下做孙马头的副手,从明天开始,干活赚粮食来养活自己。”

一个月后。
无边无际的戈壁滩上,几十匹骏马在尽情奔驰,其中一匹栗色的战马上,李庆安拉着缰绳纵马疾驶,仰天长啸一声:“大唐!我来了。”
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带领马匹们在戈壁滩上奔驰,以锻炼它们和自己的耐力和体魄。
在后世,他是射箭队的成员,骑马射箭是一项必须的训练,这使他对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这一个月里,他几乎是身不离鞍,在孙马头的悉心指点下,他的马术进步神速,能和优秀的骑兵一比高下了。
来到一棵胡柳前,李庆安停下了战马,这里是他的另一项每日一练。
他从背上摘下弓箭,退到百步之外,弓弦拉满,瞄准了树干,弦一松,箭飞射而出,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精准地射在树干上。
李庆安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箭法没有变,可惜这副弓太软了,很不合手,他找不到从前那种箭势强劲的感觉,他暗暗忖道,什么时候得去搞一把好弓才行。
这时,他见天色已晚,便催马回戍堡,戈壁滩上风力强劲,漫天的风沙吹得他睁不开眼,他只得侧身前行.
忽然,他发现远处荒滩上有点异常,好像有件白色的物体,李庆安催马上前,不由愣住了,这个白色的物品竟是一具人的白骨,面朝下,一支箭插在脊柱上。
这十有八九是葱岭以西的胡商,遭遇到了盗贼的劫掠,人死财失,估计原来是被风沙淹没,这两天风大,又将白骨吹露出来了。
李庆安刚要离开,忽然惊讶地发现在刚才尸骨的位置上竟有一颗红色的宝石,他大喜过望,上前拾起宝石。
宝石大小如鸡蛋,打磨得棱角光滑,透过阳光,宝石中竟有一簇火焰升腾,越烧越大,在夕阳的映照下光芒璀璨,名贵异常。
他有些困惑,这宝石怎么会没被抢走,他看了看宝石的位置,忽然明白过来。
宝石是被这个人含在嘴里,所以才没有被发现,尸骨头朝下,刚才自己移动尸骨时,宝石便从口中滑落出来。
“嘿嘿!老子发财了。”
李庆安兴奋地将宝石藏好,拱拱手道:“胡老兄,你给我发笔小财,我让你入土为安,咱们就两不相欠了。”
回到戍堡,士兵们正在帐篷外围成一圈吃晚饭,孙马头走出来牵马笑道:“七郎,快去吃饭吧!”
李庆安肚子着实有些饿了,他挤进人堆里坐下,随手拿起一张麦饼裹一块干肉吃了起来。
唐军的伙食虽然管饱,但很简陋,基本上就是麦饼、干肉和黑豆汤,若想吃点上好的酒肉,就得自己掏钱去买。
“七郎,来一口酒。”
旁边的一名清秀的年轻唐军把酒壶递给他,这名唐军叫做贺严明,是戍堡里最年轻的唐军,今年只有十七岁。
贺严明是个非常机灵的小伙子,很会和人搞好关系,比如他其实不喝酒,但他依然买了几壶,吃饭时就给其他老兵喝两口,套套交情,所有戍堡上下人人都喜欢他。
李庆安接过酒壶‘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酒是高昌葡萄酒,甘甜醇厚,他一抹嘴赞道:“好酒!什么时候我也有钱买上两壶。”
“七郎,下次那两个娘们再来,我勾搭她们,你就偷摸顺走她们的钱,到时候我们平分,钱不就来了吗?”
一名老兵粗野地开着玩笑,引来大家哄堂大笑。
这时,一只鹞鹰在空中盘旋,等着唐军们的残羹剩饭,荔非元礼看了看鹞鹰,眉头一皱骂道:“这只鸟贼人又来了,上次老子一壶好酒就被它弄翻了,看我射下它!”
他回头拿过一把弓箭,拉弓就是一箭,箭从它身边掠过,鹞鹰受惊,一下飞高了,但它并没有离开,依然在空中盘旋。
荔非元礼脸上挂不住,便对众人道:“我出五百文钱,谁射下这只鸟贼人,就归谁。“
五百文钱颇有诱惑,唐军们纷纷跳起来,拉弓就向鹞鹰射去,一时箭羽纷飞,但一支都没有射中。
鹞鹰飞得更快了,鸣叫了两声,仿佛在嘲笑唐军,唐军们也知道不可能射中,便笑了一阵,丢下弓继续坐下吃饭。
荔非元礼却有些恼羞成怒了,骂骂咧咧要离开,李庆安忽然站起身道:“荔非戍主,能否借你弓箭一用。”
荔非元礼的弓箭比别人都大一号,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拉开,他瞟一眼李庆安,咧嘴笑道:
“七郎,我没听错吧!你想用我的弓?”
唐军们都着笑了起来,贺严明轻轻拉了一下李庆安,低声道:“七郎,那可是六石弓,你拉不动的。”
“我想试一试。”
唐军们见他自不量力,顿时嘘声四起,荔非元礼吹了声口哨笑道:“好!我就给你试一试,不过你若拉不动的话,就得去顺那两个女人的钱。”
众人又一阵大笑,一名火长怪叫道:“七郎,要不要我教你怎么顺啊?”
笑声更加响亮了。
接过弓,李庆安脸上的笑意消失了,他眯着眼睛盯着这只鹞鹰,鹞鹰忽高忽低在他头顶上盘旋。
可当它盘旋了两圈后,忽然从李庆安头顶掠过,就在这电光石火的刹那,李庆安猛地一拉弓,弓如满月,箭似流星,闪电般向鹞鹰射去。
箭势强劲而迅疾,只听鹞鹰一声哀鸣,铩羽从空中笔直地落下,正落在唐军们的中间。
刚才还哄笑不已的唐军们顿时鸦雀无声,李庆安上前拎起鹰脚,高高提起,半晌,唐军们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好箭法!”喝彩声不绝,李庆安不仅射下了鹞鹰,而且是一箭穿头。
荔非元礼瞪大了眼睛,仿佛才是第一次认识他,他上下打量一下李庆安魁梧的身材,忽然问道:“能开硬弩吗?”

虽然不知他所说硬弩的意思,但李庆安还是点了点头,他想试一试。
“好!跟我来。”
一群唐军浩浩荡荡跟着荔非元礼上了戍堡三楼,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流露出了期盼之色,他们都知道戍主要做什么。
那具伏远弩可是从来没有人能单独拉开过,尘封了几十年,难道今天要出山了吗?
众人上了三楼,这里是附近的最高处,四周开有射击孔,视野开阔,烽火锅还在顶上,从一架楼梯可以上去。
荔非元礼指着角落一具硕大无比的弩道:“你拉拉那个。”
李庆安慢慢走上前,拎起这具布满灰尘的大弩,弩架比他手臂还粗,弓臂长足有两米,上面的弩机都有点生锈了,不知放了多少年。
“戍主,我不会用弩。”
“很简单,我教你一下。”
荔非元礼取过一把小一半的普通弩,给李庆安做示范,“你看,就是这样,用腰部和腿部的力量,踩住弓背,两手向上拉开弦,把弦卡在牙机上就可以了。
弓箭要的是精准,而弩箭要的是射程,所以弩箭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有足够力量就可以了。
李庆安手上这具伏远弩一般是三个人才能使用,因为戍堡人少,所以就闲置不用了。
如果李庆安能一个人拉开他,那就是一个顶三个。
李庆安一点就透,学着他的摸样,将弩弓放在地上,用脚踩住,双手抓住弓弦。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双臂慢慢使劲,只听见‘吱嘎嘎!’的声响,弓弦渐渐被拉开了。
周围唐军的眼睛猛地瞪大了,不可思议地望着他,这可是十石硬弩,居然也被他拉开了。
众人当然不知李庆安在十三时是举重队的苗子,练过两年举重,因为父亲担心练这个影响身高才转学射箭。
李庆安将弦扣在牙机上,递给了荔非元礼,“戍主,这样可以了吧!”
荔非元礼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李庆安,取出一支弩箭装进槽内,指着两百步外的马桩道:“你再射一弩箭试试。”
李庆安笑了笑,他伸出长臂托住弩身,手指勾住悬刀,慢慢瞄准了远处一个小黑点似的马桩。
唐军们都屏住了呼吸,一个个紧张地望着他,李庆安扣动了悬刀,‘咔!’地一声轻响,弩箭强劲射出,呼啸着直扑马桩,准确地钉在马桩之上。
一名唐军跑去察看,他大喊道:“射中了!”
唐军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这一次荔非元礼终于心服口服了,他重重一拍李庆安的肩膀,咧开大嘴道: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第五火的火长了,我会替你补上军籍。”
他回头令道:“来人,给他一套盔甲。”
火长也就是今天的班长,管十名士兵,虽然小,但毕竟是一个官了,政治地位得到了改善,可李庆安的经济地位却和他的身份大大不符。
他现在还是戍堡中最穷的人,虽然有块无名宝石,但那块宝石就仿佛现在的一处房产,不卖掉就永远体现不出它的价值,他总不能用宝石去换酒喝吧!
事实上除了那块宝石,他的全部家产就只有五百文钱,从荔非元礼那里得到了射鹰钱,黄澄澄的五百文钱装在一只陶罐里。
拿这五百文钱去拔焕城,可以买一百张夹肉的大胡饼,可以买十瓶上好的高昌葡萄酒。
但如果李庆安想买一副趁手的弓箭,就像荔非元礼那样的六石弓,那就需要十个五百文钱才够。
“火长,喝一口酒!”
这是他荣升火长后,手下小兵贺严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他的酒基本上都孝敬给了自己的新上司,这也算是李庆安某种福利补偿吧!
“小贺,有没有什么办法弄点钱?”
小贺是李庆安发明的新称呼,不过在戍堡却不新奇,他的父亲原本就是戍堡的老兵,贺严明接父亲的班,被称为小贺也理所当然。
贺严明虽然只当了一年的兵,但从父亲那里却得到不少宝贵的经验,听李庆安想弄钱,他立刻笑道:
“火长,靠山吃山,既然在戍堡干,想弄钱的话,自然就得从往来胡商身上剥皮了,大家都这样干呢!”
那些胡商个个腰缠万贯,富得流油,从他们身上刮点油水下来也没什么不可以,可问题是他们在哪里?
李庆安眉头一皱道:“我来戍堡一个多月了,连胡商的影子都没看见。”
“这倒也是,今年胡商好像格外少。”
贺严明挠了挠头皮,忽然想起一事,连忙笑道:“还有一个办法,而且很适合火长。”
李庆安精神一振,“你快说,什么办法。”
“去打猎!”
李延庆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南面有草原,可以去试一试。
贺严明仿佛知道李庆安的心思,摇摇头笑道:“草原上无非是獐子、野兔之类的野味,值不了什么钱。
真想弄值钱的东西就得进凌山,我爹爹每年都会在凌山打几只盘羊,羊头卖上十几贯钱,发一笔小财。”
十几贯钱,足够可以买一把好弓,李庆安动心了,他一口将酒葫芦喝干,狠狠将酒壶摔在地上。
“干!明天就去打几只盘羊卖钱。”
凌山也就是天山,延绵数千里,在凌山中,狼、盘羊、马鹿、狐狸、鹅喉羚等等随处可见。
其中比较值钱的是盘羊角,一只上好的盘羊头在拔焕城可以卖到三贯钱。
去凌山打猎也是戍兵们的重要财源之一,事实上胡商来戍堡做生意,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收购唐军手上的猎物。
李庆安带领手下在凌山内逛了一天,收获颇为丰富,射获五只盘羊、六只马鹿和十几只鹅喉羚,这些猎物的肉可以改善唐军伙食,头上的角可以卖上几十贯钱。
天色渐渐黑了,他们路过一座山坳,这里没有阳光照射,显得寒冷而阴森。
巨大的山石上依然被厚厚冰雪覆盖,在一些石缝里散乱地丢弃着动物的骨头。
战马开始不安,拼命仰头嘶叫,一名老兵韩进平经验比较丰富,他立刻察觉到了不对。
“火长,快退!退出这里!”
但已经晚了,一株松树掉下几堆雪,松树的缝隙里露出了一双冷酷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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