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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我有一好友预备参加公司征文比赛,让我帮忙弄篇东西交差。

由于字数限定在3000-5000以内,除了论文之外,我很久没写过这么长的东西了,不禁一时也不知所措。

正发愁间,我收到了知乎送的中秋礼盒,里面有个杯子,就在泡咖啡时,我灵感忽然点亮—字数这么多,不如写小说?

说干就干!

很快就以咖啡为主线,弄出来一篇言情小说。

朋友对之嫌弃到不行,说是一股子劣质台湾味,大概是觉得过于矫情造作,仅跟我要走了一篇旧作。

我于是大感挫折,可能我是读痞子蔡等人的小说长大的,因此风格也受到很大影响吧。

下面放上原文,也不枉费我那三四个小时的辛劳—焦糖玛奇朵放弃咖啡,远比放弃爱情来得痛苦—桑德拉•布洛克如果世上有一种饮料是专门为打工人创造的,那么它大概会是咖啡。

然而天命打工人的我并不喜欢咖啡,从小就不喜欢,原因很简单,谁会想要一杯苦涩的刷锅水呢?

刚上大学时,室友阿星就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老唐,你总会成为一个打工人的,当你每天在格子间盯着报表两眼昏花时,咖啡是唯一能解救你的英雄。”

“那又怎么样?

透支自己的身体给老板打工,难道摸鱼不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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