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士,让一让,我也要坐。」
此人见我不怕,微一眯眼,却还是往旁边挪了半寸。
我坐下来,一边招呼马夫驾车,一边跟这位小贼商量。
「刚我进侯府的时候听说,他们早就通报了守城的官兵,严加搜索,你这会儿才想出城,晚了。」
「再说,你受了伤,也要花时间调养。」
那人倒沉得住气,「所以,小姐有何高见?」
「我有一处私宅,偏僻又安静,壮士在那里养养伤,避避风头,如何?」
顺便,帮我守着小金库。
等过一阵,他悄无声息地离开,我也等来了真千金回归。
这岂不是各取所需,非常完美。
那壮士半信半疑,「我们素昧平生,小姐为何要帮我?」
我一挑眉。
死对头的死对头,当然就是朋友。
江停云未来要退我的婚,也约等于是死对头了。
还没来得及说话,我刚交的朋友已经倒了下去,人事不省。
我顺手从少年怀里摸出令牌。做工蛮精美,一套四块,雕刻了不同纹样。
我把令牌揣回自己兜里。
这位朋友说得对,我们素昧平生,他凭什么老老实实替我看大门?
除非,是他想偷的东西,被我扣住。
我的动作幅度太大,此人蒙面的布巾坠落,露出大半脸颊。
哟,这家伙,面如冠玉,居然是个美少年。
——可惜,入错了行。
当贼有什么前途?
当我家保安,才有前途嘛。
我捡回来的这位美貌保安,当晚就发起高烧。
他背上受了一刀,大概是失血过多,整件衣衫都被血浸透。
城里风声鹤唳,为免走漏风声,肯定不能请大夫。
我从自己库房里寻了些治疗女子月经过多的药品,死马当活马医,居然把人救活了。
两日之后我去探望他,这人已经好了一半。
虽然长发凌乱,但仍然无损他清隽出尘的容貌。
他见了我,倒没恼,只是哑声问道:「这位小姐,你将我藏在此处,又拿走了令牌,我有些不明白你的用意?」
我坦率地说:「壮士,我没有什么坏心眼。你看城里天天都在搜捕,你插上翅膀也去不了什么地方。所以,正好,我雇你看家。」
少年大概怀疑自己听错了,左右看了看,困惑地一歪头,「你这家,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哪里需要看守。」
这可就过分了啊。
我不要脸面的吗。
我左手戳戳破烂的箩筐,「这里,藏着我积攒的碎银子。」
右手一指屋檐上绑着的油纸包,「那里,是苦荞大师给我画的扇面。」
「我家里处处是财宝,你凭什么说我家徒四壁?」
少年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不是侯爷的未婚妻吗?为什么把物品放在此处?」
「你傻啊,这是私房钱。既然是私房钱,当然要偷偷保管。」
少年将信将疑。
我则认真规划,「你住这儿养伤,顺便帮我看门。
「这地方治安不大好,你身体好的时候,能一个打一百个,现在受了伤,打五十个总还是可以的。
「你那令牌有四块,每隔七日,我还给你一块。到最后一块还给你的时候,你伤也好了,城门把守也松了,我这里也不用人看门了。我们钱货两清。」
这位小贼总算被说服,靠在软枕上,若有所思。
「听上去,倒还有几分合理。我姑且信你。」
招聘任务完成,我心满意足,「那就交换姓名咯?我姓凌,名再雪。你叫什么?」
少年斜睨我一眼。
「我没有名字。」
真棒,我这么喜欢起名字的人,又可以起名字了。
我一拍掌,「那我就叫你,毕临。」
先有 rich,后有 billion。
勤劳致富,指日可待。
毕临眼尾有颗小痣,本来偏向稚气的脸颊,因为这颗痣,莫名有几分正邪难辨。
他轻描淡写道:「老板娘雇我做看守,按本地的风俗,要包食宿。」
这一声「老板娘」哄得我眉开眼笑。
宿吗,就住我这私宅就行,食呢,「巷子外有个馄饨摊,味道挺好。」
毕临蹙眉反驳:「我要吃春风楼的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