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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医药箱里抽出棉签,蘸酒精时动作慢得刻意,目光落在她脚掌上那道还凝着干涸血迹的硌伤时,眉头瞬间拧成了川字。

那些伤口不算深,却横亘在细腻的皮肤间,竟也格外刺眼。

程向南微微蜷了蜷脚趾,却还是鼓起了勇气,把脚掌更朝他递了递,声音软得像浸了温水:

“没事的,阿聿哥哥,我不怕疼的。”

话虽这么说,当酒精浸透棉签,轻轻按在伤口上时,尖锐的刺痛还是透过皮肉,顺着神经窜了上来。

她下意识地想缩回脚,脚趾蜷缩着绷紧,脸上却还强撑着笑意,只是那笑意没撑几秒,就被疼得皱起了眉,嘴角也控制不住地往下撇,活像只被扎了一下的小兔子。

赵景聿的手指猛地顿住,棉签悬在半空,眼底的心疼几乎要溢出来。

如果不是他今天晚上执意离开,她也不会追了出来。

这个傻姑娘,为什么出来连鞋子都不穿?

好好的脚丫子都被硌成什么样了?

“傻瓜。”

他低声骂了句,语气里却全是自责,连带着按在她脚腕上的手都更轻了些,“疼了你就叫出来,我不会笑话你的。”

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他故意放软了语气,指尖还轻轻挠了挠她脚腕处的皮肤,想逗她笑。

程向南本想咬着牙忍过去,可抬眼看见赵景聿紧绷的下颌线,还有他眼底藏不住的慌乱,心头忽然涌上股恶作剧般的念头。

她忍着脚心的刺痛,微微抬了抬下巴,眼睛弯成了月牙,故意拖着长音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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