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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分家后,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忘尘酒把人物、场景写活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佚名,《七零:分家后,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这本七零:分家后,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现代言情、重生、种田、佚名现代言情、重生、种田、 的标签为现代言情、重生、种田、并且是现代言情、重生、种田、类型连载中,最新章节第444章 晚些睡「叶清月霍清持番外,大结局」,写了1004622字!

书友评价

又看到了亲妈的身世。狗血大合集。 好啰嗦啊。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大姐知道亲爹没死的时候,八句话,一句一行,他竟然没死!他怎么没死?他真的没死!你不要骗我!……翻来覆去!说八回。我强烈怀疑作者在水字数。而且证据确凿。 情节也好啰嗦。极品各种作妖,闹腾的很。 女主的医术就不再评价了。很多爽文主角医术都很神。感觉作者即想表达医术神,又想写的有根有据,但自己又不够专业,于是写的空有其表。还不如无脑吹。

后面虽然解释了男主为啥没有黑痣了,但是还是立不住脚,那么熟悉的人听不出来声音…在后面跳着看的,人设崩塌!男女主两个人设写的崩了

300来章都是跳着看到的,总体没有太大的问题,认亲,惩治坏人,都很痛快,没有太多弯弯绕绕,但是处处感觉一般,剧情一般,感情线一般,爽点一般,女主人设一般,比较平淡,而且有个比较反感的,就是动不动就有配角梦到上一世的事情,基本上99%的复仇类型文都有,什么莫名的熟悉感,什么感觉失去了什么,什么梦到了什么,不如全部安排重生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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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试读



叶清月送她出门,看向叶枫。

叶枫坦白从宽:“我怕你吃亏,就借还碗的事,把胜英姐带来了。”

“别欺负人家好心,总是麻烦别人,时间一久,再好心的人,看你也觉得讨人嫌了。”

叶清月戳了戳叶枫的脑袋,“明早我去县里割点肉,用土豆烧一碗,你给胜英姐送过去。”

“知道了。”叶枫虚心受教,他也知道,尽管事出有因,可总利用别人并不好。

“家里打扫得差不多了,该准备做晚饭了。”

叶清月看了眼外头的天色,径直走向厨房。

刚进去,叶清月就发现她疏忽了一件事,“忘了捡柴火了。”

“娘,你和阿枫在家切菜,我去山脚捡点枯枝生火。”

叶清月说了一声,拎着篓子匆匆出门。

她手脚利落,很快捡够烧晚饭和明天早饭的柴,往家的方向走。

此时天色有些黑,她隐隐见到不远处,有个走路姿势很奇怪的人,在朝她靠近。

叶清月心中一紧,醉汉?

前世,她在村里时,没少有老流氓拿喝醉的借口,往她边上凑,想占她便宜。

过去,叶清月机警,天黑前一定回家。

在白天,就算遇到流氓,只要大叫,他们也不敢胡搅蛮缠。

流氓罪可不是说着玩的。

今天情况特殊,这黑灯瞎火,四下无人。

而且看对方的脚步,似乎是冲自己来的。

叶清月冷笑,老虎不发威,当自己是病猫?

这两天,为了分家,叶清月一直在示弱。

她也没得选。

毕竟特殊时期刚过,向阳村又是个比较闭塞的小村子,风气比外头严格。

叶清月现在没有背景能威慑别人。

如果做事太过张扬或强硬,面对陈玉兰和叶芳那种白莲花,是讨不了好的,反而会倒打一耙。

能对付白莲花的,只有更能演的白莲花。

但这并非叶清月的性格,只是暂时的伪装。

叶清月的性格,早已不是叶家人眼中的“闷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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