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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接回城里的第一年,父母让我和养妹一起参加国营大厂宣传科的招工**。
前世,母亲亲手为我灌满墨水,却悄悄在笔尖上磨出了一道裂口。
考场上,我的钢笔突然漏墨,洇黑了整张考卷,双手沾满黑污。
主考官满脸嫌弃地将我赶出考场:“连支笔都握不住,怎么胜任宣传科的精细活!”
养妹却适时递上洁白的手帕,顺理成章拿到了唯一的招工指标。
我哭着求父母给我找个临时工作。
父亲冷哼:“你自己笨手笨脚,丢尽了咱们干部的脸,还好意思求我们?”
母亲则语重心长:“你回城后娇娇总觉得占了你的位置,日日以泪洗面,下乡插队也挺好。”
下乡后我嫁给了家暴男,难产死在冰冷的土炕上。
直到死前我才知道,那支漏墨的钢笔是母亲特意用磨刀石蹭坏的!
再睁眼,我回到了**前。
母亲正笑着把那支钢笔塞进我的中山装口袋。
“这笔娘给你吸满了墨,到了考场好好考,别给咱家丢人。”
我低头摸着口袋里那支裂了口的钢笔,乖巧地点了点头。
……
那种寒冷刺骨的绝望感,还残留在骨缝里。
八零年代初,国营大厂宣传科的招工名额,特别金贵。
只要端上这个铁饭碗,不仅每个月有三十五块钱的工资,还能分到粮票、肉票。
重来一次,我绝不会再任人宰割。
前往考场的路上,我突然捂住肚子,眉头紧锁。
“妈,我肚子疼的厉害,得去趟厕所。”
李红梅眼里立刻闪过一丝不耐烦。
“真是懒驴上磨,快去快回,别误了**。”
我转身跑向公厕。
确认四周无人,我掏出那支钢笔。
笔尖上的裂缝非常细微。
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我从兜里摸出提前准备好的透明胶布,封住裂缝。
又拿着身上仅剩的两毛钱,冲向街角的供销社。
我一把将硬币拍在玻璃柜台上。
“同志,拿支最便宜的圆珠笔!”
然后我一路狂奔回考场,气喘吁吁的坐回座位。
沈娇娇一如前世那般,坐在我右边。
她穿着崭新的确良衬衫,扎着两条油亮的麻花辫。
见我落座,她冲我露出甜甜的笑。
“姐姐,你可算来了,我还以为你怯场不敢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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