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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捡回来的这位美貌保安,当晚就发起高烧。

他背上受了一刀,大概是失血过多,整件衣衫都被血浸透。

城里风声鹤唳,为免走漏风声,肯定不能请大夫。

我从自己库房里寻了些治疗女子月经过多的药品,死马当活马医,居然把人救活了。

两日之后我去探望他,这人已经好了一半。

虽然长发凌乱,但仍然无损他清隽出尘的容貌。

他见了我,倒没恼,只是哑声问道:「这位小姐,你将我藏在此处,又拿走了令牌,我有些不明白你的用意?」

我坦率地说:「壮士,我没有什么坏心眼。你看城里天天都在搜捕,你插上翅膀也去不了什么地方。所以,正好,我雇你看家。」

少年大概怀疑自己听错了,左右看了看,困惑地一歪头,「你这家,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哪里需要看守。」

这可就过分了啊。

我不要脸面的吗。

我左手戳戳破烂的箩筐,「这里,藏着我积攒的碎银子。」

右手一指屋檐上绑着的油纸包,「那里,是苦荞大师给我画的扇面。」

「我家里处处是财宝,你凭什么说我家徒四壁?」

少年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不是侯爷的未婚妻吗?为什么把物品放在此处?」

「你傻啊,这是私房钱。既然是私房钱,当然要偷偷保管。」

少年将信将疑。

我则认真规划,「你住这儿养伤,顺便帮我看门。

「这地方治安不大好,你身体好的时候,能一个打一百个,现在受了伤,打五十个总还是可以的。

「你那令牌有四块,每隔七日,我还给你一块。到最后一块还给你的时候,你伤也好了,城门把守也松了,我这里也不用人看门了。我们钱货两清。」

这位小贼总算被说服,靠在软枕上,若有所思。

「听上去,倒还有几分合理。我姑且信你。」

招聘任务完成,我心满意足,「那就交换姓名咯?我姓凌,名再雪。你叫什么?」

少年斜睨我一眼。

「我没有名字。」

真棒,我这么喜欢起名字的人,又可以起名字了。

我一拍掌,「那我就叫你,毕临。」

先有rich,后有billion。

勤劳致富,指日可待。

毕临眼尾有颗小痣,本来偏向稚气的脸颊,因为这颗痣,莫名有几分正邪难辨。

他轻描淡写道:「老板娘雇我做看守,按本地的风俗,要包食宿。」

这一声「老板娘」哄得我眉开眼笑。

宿吗,就住我这私宅就行,食呢,「巷子外有个馄饨摊,味道挺好。」

毕临蹙眉反驳:「我要吃春风楼的肘子。」

听说春风楼是京城最一流的馆子,想必价钱也是不菲。

我有点心痛,但我不能做一个黑心的老板,在员工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就拒绝他的需求。

所以我说:「买!」

肘子买回来,果真是香飘四溢。

我本来想回府用晚饭的,可这会儿,脚像是被粘在地上。

毕临仿佛看穿我心事,懒洋洋地邀请:「我还在养伤,不宜多食,老板娘不如一起?」

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撸起袖子,「再给我加一碗饭!」

不得不说,跟毕临一起吃饭,体验还不错。

他蛮有眼力见,该倒茶就倒茶,该加饭就加饭,吃完了,还去洗碗。

收拾完毕,他状似无意地问我:「小侯爷寻我,可有什么进展?」

「你在城里销声匿迹,他哪有线索可寻。」

毕临若有所思,「是吗?那就有劳老板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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