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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了老胡的公司,学着谈项目,看企划书。从臭名昭著的纨绔成了春城上流圈子最上进的二代。



简瑟瑟问我这么拼干嘛,我说不想再感受一次守护不住在意之人的绝望。



生意场上,简笙教会了我很多,他也确实信守承诺的没有找过当归麻烦。当归这个名字,像是一阵风,吹过之后了无痕迹。



没有人知道我有多思念他。



我学会了做饭,在不加班的时候回去自己炒两个小菜。会在上班的路上,买上一束带着露珠的鲜花带去办公室。



简笙笑我,怎么突然文艺起来了。我说,生活需要仪式感嘛。



生活需要仪式感,不知道当归每天把花插进花瓶时是不是也是这么想的。



简笙跟我提过很多次交往,都让我四两拨千斤的挡了回去。



在一次简瑟瑟欲言又止地暗示我她哥年纪不小了该成家了之后,我把简笙灌醉,送到了一个暗恋了他多年的富家千金的床上。



说起来还有些丢人。我喜欢简笙的那些年没少因为争风吃醋和人家掐架。现如今,把简笙打包送给她就当为自己的年少无知赔礼道歉吧。



为保稳妥,我特意打电话喊来双方母亲,来了场现场捉奸。



简笙围着被子,光裸着上半身,身上零零散散地散布着细小的抓痕。



他看向我的眸子满是苦涩,声音有种凄凉的破碎感,他说:胡式微,你真狠。



我微微勾唇,彼此彼此。



他逼我舍弃当归时,又何尝仁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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