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就不掺和剧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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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 rich,后有 billion。 勤劳致富,指日可待。 毕临眼尾有颗小痣,本来偏向稚气的脸颊,因为这颗痣,莫名有几分正邪难辨。 他轻描淡写道:「老板娘雇我做看守,按本地的风俗,要包食宿。」

《女配就不掺和剧情了》精彩片段

「壮士,让一让,我也要坐。」

此人见我不怕,微一眯眼,却还是往旁边挪了半寸。

我坐下来,一边招呼马夫驾车,一边跟这位小贼商量。

「刚我进侯府的时候听说,他们早就通报了守城的官兵,严加搜索,你这会儿才想出城,晚了。」

「再说,你受了伤,也要花时间调养。」

那人倒沉得住气,「所以,小姐有何高见?」

「我有一处私宅,偏僻又安静,壮士在那里养养伤,避避风头,如何?」

顺便,帮我守着小金库。

等过一阵,他悄无声息地离开,我也等来了真千金回归。

这岂不是各取所需,非常完美。

那壮士半信半疑,「我们素昧平生,小姐为何要帮我?」

我一挑眉。

死对头的死对头,当然就是朋友。

江停云未来要退我的婚,也约等于是死对头了。

还没来得及说话,我刚交的朋友已经倒了下去,人事不省。

我顺手从少年怀里摸出令牌。做工蛮精美,一套四块,雕刻了不同纹样。

我把令牌揣回自己兜里。

这位朋友说得对,我们素昧平生,他凭什么老老实实替我看大门?

除非,是他想偷的东西,被我扣住。

我的动作幅度太大,此人蒙面的布巾坠落,露出大半脸颊。

哟,这家伙,面如冠玉,居然是个美少年。

——可惜,入错了行。

当贼有什么前途?

当我家保安,才有前途嘛。

我捡回来的这位美貌保安,当晚就发起高烧。

他背上受了一刀,大概是失血过多,整件衣衫都被血浸透。

城里风声鹤唳,为免走漏风声,肯定不能请大夫。

我从自己库房里寻了些治疗女子月经过多的药品,死马当活马医,居然把人救活了。

两日之后我去探望他,这人已经好了一半。

虽然长发凌乱,但仍然无损他清隽出尘的容貌。

他见了我,倒没恼,只是哑声问道:「这位小姐,你将我藏在此处,又拿走了令牌,我有些不明白你的用意?」

我坦率地说:「壮士,我没有什么坏心眼。你看城里天天都在搜捕,你插上翅膀也去不了什么地方。所以,正好,我雇你看家。」

少年大概怀疑自己听错了,左右看了看,困惑地一歪头,「你这家,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哪里需要看守。」

这可就过分了啊。

我不要脸面的吗。

我左手戳戳破烂的箩筐,「这里,藏着我积攒的碎银子。」

右手一指屋檐上绑着的油纸包,「那里,是苦荞大师给我画的扇面。」

「我家里处处是财宝,你凭什么说我家徒四壁?」

少年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不是侯爷的未婚妻吗?为什么把物品放在此处?」

「你傻啊,这是私房钱。既然是私房钱,当然要偷偷保管。」

少年将信将疑。

我则认真规划,「你住这儿养伤,顺便帮我看门。

「这地方治安不大好,你身体好的时候,能一个打一百个,现在受了伤,打五十个总还是可以的。

「你那令牌有四块,每隔七日,我还给你一块。到最后一块还给你的时候,你伤也好了,城门把守也松了,我这里也不用人看门了。我们钱货两清。」

这位小贼总算被说服,靠在软枕上,若有所思。

「听上去,倒还有几分合理。我姑且信你。」

招聘任务完成,我心满意足,「那就交换姓名咯?我姓凌,名再雪。你叫什么?」

少年斜睨我一眼。

「我没有名字。」

真棒,我这么喜欢起名字的人,又可以起名字了。

我一拍掌,「那我就叫你,毕临。」

先有 rich,后有 billion。

勤劳致富,指日可待。

毕临眼尾有颗小痣,本来偏向稚气的脸颊,因为这颗痣,莫名有几分正邪难辨。

他轻描淡写道:「老板娘雇我做看守,按本地的风俗,要包食宿。」

这一声「老板娘」哄得我眉开眼笑。

宿吗,就住我这私宅就行,食呢,「巷子外有个馄饨摊,味道挺好。」

毕临蹙眉反驳:「我要吃春风楼的肘子。」



毕临仿佛看穿我心事,懒洋洋地邀请:「我还在养伤,不宜多食,老板娘不如一起?」

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撸起袖子,「再给我加一碗饭!」

不得不说,跟毕临一起吃饭,体验还不错。

他蛮有眼力见,该倒茶就倒茶,该加饭就加饭,吃完了,还去洗碗。

收拾完毕,他状似无意地问我:「小侯爷寻我,可有什么进展?」

「你在城里销声匿迹,他哪有线索可寻。」

毕临若有所思,「是吗?那就有劳老板娘了。」

毕临嘴上说「有劳」,其实非常不客气。

第二天他要吃向月楼的蟹黄汤包,第三日他要吃醉云轩的烤全羊。

满京城的珍馐美味,似乎没有他不熟悉的。

我再怎么礼贤下士,此刻也扛不住了。

毕临再次点单的时候,我语重心长:「咱就是说,以勤俭节约为荣,你能不能少吃点?」

他不为所动,「每道菜都吃完了,挺节约的。」

「可每道菜都贵啊!」

毕临似笑非笑盯着我,手里洗刷碗筷倒是不停,「难道你吃得不香吗?」

真·灵魂拷问。

我艰难地说:「香。」

毕临将碗筷收好,诚恳道:「老板娘的私房钱挺丰厚,就别心疼一只肘子钱了。」

呵,我信你个大头鬼。

万万想不到,越美貌的男人,越能骗女人花钱。

回到丞相府的闺房,我打了小半个时辰算盘,愁眉不展。

毕临这位员工虽然不用付工资交社保,但他伙食费也太贵了。这样下去,会把我的小金库都花光的。

虽然这人手脚挺勤快,住进来几日,漏雨的屋顶换好瓦片,柴房的半截墙也垒起来了。

甚至他还沿着墙根洒了一排花种,说是很快就发芽。

连蕊池父亲一贯的老寒腿,他都每日动手替老人揉一揉。大概传说中的内功是真实存在的,老爷子被他揉得眉开眼笑。

本来破败的小院子,因为毕临的入住,莫名有了人气儿。

他几乎就是男版的田螺姑娘。

我不知他哪来的闲情逸致去拾掇院子。

他却一本正经道:「其实我一直在想,假若我能有这么一方平静安详的小院子,种种菜,养养鸡鸭,会是怎样?」

「多谢老板娘帮我实现梦想。」

就,人还挺贤惠的。

但,不能偏离目标。

我雇人的主题就是看守财宝,断断没有让毕临阻挠我积累财富的道理。

要不……把毕临炒了,再雇一位物美价廉的保安吧。

认真寻找,肯定有人能胜任的。

可惜我这个想法刚成型,毕临就证明了他的存在价值。

蕊池父亲腿脚不便,某日在巷子里不小心碰到了附近的地痞无赖。若非毕临及时出现,将肇事的人一顿揍,只怕老人会受到伤害。

蕊池安抚完受惊的父亲,对着毕临千恩万谢,还拿出她的月钱要答谢恩人。

毕临却潇洒地一挥手,「你这点钱还是自己收着吧,老板娘人美心善,定会替你给我奖励的。」

说完,他还冲我微微一笑,「我说得对不对?」

这种恃宠而骄的员工,就不能惯着!

但蕊池梨花带雨的样子实在是我见犹怜,所以我说:「行吧,那今天咱们员工聚餐,吃顿好的补一补。」

毕临扬起笑容,「听说城南有一家馆子的鱼翅宴席……」

怎么伙食供应的规格还越来越高了?

我忍无可忍,拉住他,「有句话,我想跟你讲很久了,都没有寻到机会。」

「商量下,不如我们的雇佣合约作废,我把令牌还你吧。」

毕临眉毛一皱,「我不要,我就喜欢住你家里,帮你看门。」

「喂,我攒一点血汗钱也不容易。你花钱如流水,我雇不起啊。」

毕临毫不在意,「花光了又怎样,你是侯府没过门的媳妇,将来嫁了小侯爷,他还能亏待你不成?」

提起我的冤种未婚夫,我咬牙切齿,「呵,你想多了,我啊,我嫁不成江停云。」

毕临的笑容收住,「为何?」

「我这人,能掐会算,我知道,最多两个月,小侯爷就会跟我退婚。那时候我就会成为整座京城的笑柄。」

「不过,我早计划好啦,那时候我就离开京城。现在你吃掉的,都是我的盘缠,我能不心疼吗?」

毕临仿佛很惊讶,眉毛都飞起来。

半天才道:「看来,只怕是我误会你了。」

「误会什么?」



建安八年,二月初二。


坤宁宫的桃花开了初芽,春雨蒙蒙,冷透整座宫殿。


“瑾儿,陛下是不是又去了永乐宫?”凌再雪望向那片看不到头的宫墙,神色恹恹却声音平静。


“……是。”大宫女瑾儿低声回答,担忧地上前替她披上鹤氅,“皇后娘娘,您身子不好还是回屋吧。”


凌再雪眼神微黯,许久轻轻摇头。


“无妨,你替本宫将那匣子里的明徽剑拿出来,置了一整个冬,怕是锈了。”


那剑是毕临送她的唯一一件礼物。


瑾儿却忍不住劝道:“娘娘,那哑女也不知用了些什么手段,轰得陛下都不知多久没来坤宁宫了,您还管那剑做什么?”


冷雨飘摇,打落初芽。


凌再雪看着她又像是在看她自己:“瑾儿,她如今已是皇贵妃,莫要再口出不逊。”


瑾儿心里难过,只得转身去拿出那把断剑。


凌再雪用手帕仔细擦拭着剑身,仿佛这断剑是什么稀世珍宝。


这时,“嘭——!”的一声。


坤宁宫的门是被人踹开了!


凌再雪手一顿,缓缓转过身。


果然,来人是毕临,姜国皇帝,同时也是她的夫君。


毕临一身黑底龙纹长袍,狭长的凤眸蕴满怒意,开口就是斥责。


“凌再雪!你竟敢趁我不在谋害绣儿!”


凌再雪一怔,却是缓缓起身行了个礼,像是没有感受到毕临的暴怒一般:“臣妾只是按照您离宫前的嘱咐,命太医院送了些补药过去。”


她如实说了,毕临却越发愤怒!


他一把抓住她的下颚,那眼神如刀一般落在她身上。


“凌再雪!你明知道绣儿当年为了救朕,自此身虚体弱,虚不受补!我让你照看她,你就是这么照看的!你这皇后看来是不想做了。”


凌再雪下颚一阵疼痛,心口苦得发涩。


她是他的皇后啊,明明他也曾送她长剑,许她一生。


可如今他心里,却只有一个农家哑女,从那女子进宫,他似乎就再未给过她好脸色……


凌再雪艰难开口:“陛下,臣妾送的都是性平之药,皇贵妃是不可能吃出问题的……”


话未说完,毕临猛地松手,一脸嫌恶:“还敢顶嘴?凌再雪,你是仗着江家撑腰便可以顶撞朕了,好得很!”


凌再雪一下没站稳,撞在身后的桌子上,手腕被断剑剑锋狠狠一划!


鲜血一下涌出,凌再雪却似毫无感觉,一双清眸只看向毕临。


五年了,无论赵绣儿有什么不舒服,便全是凌再雪的错。


从前她还解释,还委屈,可是现在,她已经连解释都不想给了。


“陛下这次想如何罚我,直说便可。”说着,凌再雪却还是忍不住红了眼。


毕临冷笑:“看来,你是真觉得朕不能拿你江家怎么样。若绣儿再有任何闪失,朕一定废了你,连带江家人,朕一个都不会放过!”


凌再雪一怔,江家满门忠烈,数百条英魂怎么在毕临口中连赵绣儿一根指头都抵不过了呢?


她该难过才是,可凌再雪只是垂头应了声:“是,臣妾谨记。”


毕临见凌再雪低眉顺眼的模样,却是越发厌恶。


只觉装模作样至极,半点没有从前良善的影子了。



不止下人们对毕临交口称赞,我爹娘对这位准女婿也是百般疼爱,视如己出。要么喊裁缝来给他制衣,要么请大夫来给他调理身体。连我大哥都靠边站。


这日,侯府来人退还礼帖,正式取消两家婚事。


众人面子上仍然是客客气气,但下人们来说,小侯爷面若冰霜,简直连笑都不会了。


退完婚,我爹眼角眉梢的笑意,根本掩饰不住。


我揪着蕊池,好奇道:「论出身,江停云比毕临不知优越了多少,怎么我爹还这般欣喜?」


蕊池解释:「几年前,小姐自从见过小侯爷一面,就芳心暗许。但老爷夫人说,小侯爷性子傲,小姐压不住,并非良配。小姐闹了几个月,非他不嫁,以死相逼,这才定下亲事。」


「眼下换了毕公子,他不只相貌堂堂,还生性善良,待人热络,想必和小姐成亲后,也定能爱重小姐。老爷可不就更欢喜了吗?」


我吐槽的话突然就卡在嗓子眼儿里,什么都说不出来。


居然在这本书里没写出来的另一面,凌再雪的父母竟是如此为她考虑的吗?


原书之中,女配对父母可谓是恩断义绝。


彼时,男主江停云倾慕真千金凌逐月,想与女配退婚,另娶女主,此事得到了凌家父母的首肯——于是,女配疯狂地咒骂凌逐月,恨她不只夺走父母的疼爱,更抢走自己的夫君。


这是导致女配丧心病狂的重要原因。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江停云孤傲清冷,比起活泼有余、聪明不足的凌再雪,的确是睿智沉稳的凌逐月更为合适。


但身在局内,凌再雪却是鬼迷心窍。


她一念之差,竟给凌夫人下药,以陷害凌逐月。


若非女主的马甲之一是神医高徒,只怕夫人就会回天乏术。


被逐出家门时,女主骂了女配一顿,作者洋洋洒洒写了一两千字,读者纷纷拍手称快。


骂来骂去,就是她恩将仇报,罔顾人伦。


我穿来之后,只惦记着不掺和女主的感情生活,却忽视了凌家父母对女儿的疼爱。


事实上,就连悔婚另嫁这样的事情闹出来,他们也没有半个「不」字。


这在现实世界里,也已经算是不可多得的宽容,更遑论是在古代。


刚穿过来的时候,我只顾着保全自己,只知道攒私房钱以便跑路,却一点都没有顾虑到旁人。


我并未想过,这些围绕在我身边的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


父母是假,疼宠是真。


总是要有所回报的吧。


我擦了下眼角的湿意,「蕊池啊,吃春风楼这么多回,我也差不多摸着门路了。你给我打下手,我自己做个肘子送给爹娘。」


我没有想到,我亲手下厨给父母做饭,居然又被归功到毕临身上。


「有了好姑爷,女儿也懂事了不少,连做菜都学会了,这实在是家门之幸。」


「好事不能多磨,咱们家的喜事要抓紧时间办出来。」


……这爱屋及乌也太夸张了吧!


把毕临赶走这事,实在不能再拖了,我怀疑自己一不留神就会被塞上花轿。


再跟他好好谈一谈吧。


近日毕临「供不应求」,各处都需要他,直到深夜,我才在他的房间里看见人。


灯火昏昏,他正低头,拿药酒去擦自己的手腕。


毕临肌肤本就白皙,现在手腕红肿一片,看起来触目惊心。


我低呼出声。


毕临见是我,笑道:「厨房里帮忙的时候烫到了,不打紧。」


我心里疼了一下,又指另一处,「那,这儿的伤呢?」


「帮着搬运假山上的石头,不小心磕了。」


「这里又怎么回事?」


毕临舒了口气,拿衣衫遮住自己的伤处,懒洋洋道:「哟,问这问那的,你心疼我啊?」


毕临可以说我压榨他,但决不能说我心疼他。


我赶紧怼回去,「谁心疼了,我就是好奇,我故意压榨你,你干吗不反抗。」


「我吃你的喝你的,做点事情讨你欢喜,不是应当的吗,为何要反抗?」


他语气认真,完全不像玩笑。


我突然觉得脸上一阵灼热。


「你……为什么要讨我欢喜。」


明明就算雇主和员工的关系,员工只需做好分内工作就好了,超出职责范围的,谁会做呢。


毕临凑过来,叹口气,拖了长音问我:「老板娘平素机灵,何以猜不透我的用意?」


「我才不机灵,更猜不透你。」


我屡不接话,毕临好像有点着恼,微微提高声音,「那当然是因为,我诚心诚意,想做你夫君。」


他又在骗人吧。


药油清苦的味道传来,我心怦怦直跳,但还是强撑着用最后一丝理智,拧着他耳朵把他拉开。


「你个小贼,谁信你的话!」


毕临挑眉反驳:「这话可不对,我不爱听。我不是普通的小贼,别人偷的是财,我偷的是心。」


「这几日我偷来了不少心,只可惜凌再雪的心好似有点难偷,那就容我……」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怎样?」


「再偷几日。几日不成,就再偷几日,总能偷到的。」


月色清亮,而毕临的眼神温柔澄澈。月光洒在他脸上,他肌肤白皙得像是在发光。


他确实生了一副众人羡慕的好相貌。


鬼使神差地,我问:「你有好多事情都没告诉我呢。你跟江停云有什么恩怨,为什么要偷他家的令牌?」


「甚至连毕临这个名字,都是我给你起的。」


毕临怔了片刻,仿佛很为难似的,沉吟再三,柔声道:「现在时机还未到,我不能跟你明说,过几日,就再过几日……我都会一五一十告诉你。」


「但我能跟你保证,我并不是你以为的梁上君子。我也是出身清白的。这些事瞒着你,实在是因为事关重大。」


毕临竟也有秘密吗?


也对,谁没有心事呢?


我自己的秘密,恐怕不比他少。


最迫切需要坦白的一个,就是我尴尬的假千金身份。


然而剧情还没有进行到女主回归,即便我吐露实情,也会被认为是胡言乱语,毫无根据。


我说:「也好,你说的时候,我也有事情要跟你说。我们一个秘密换一个秘密。」


毕临笑道:「一言为定。」


他打个哈欠,做个「请」的姿势,「我要沐浴了,老板娘,不如先回去吧?」


眼神瞟到他略微松开的衣襟,还有线条流畅的喉结,我感觉周身都烧起来,逃也似的离开房间。


一连在花园里走了两圈,心跳渐渐平静。


毕临想做我的夫君,那我,想不想要他做呢?


母胎 SOLO 的我并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什么样子的人。


但此刻毕临的出现,让这个影子逐渐清晰。


大约是要跟我有共同的爱好。


大约是要为人热络,机灵爱笑。


大约是要心灵手巧,什么东西坏了都能修好。


反正……就是毕临这个样子的。


但,我现在连自己的身份都没整明白,还有工夫去谈恋爱吗?


不过,根据原书设定,女主回归是在中秋节之前。现在才刚八月初,还有时间来供我剖析自己的心意。


多花几天时间想一想,再做决定吧。


然而,我失策了。


这件事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心里刚萌生出来对毕临那一点粉红色的心思,全被无情戳破。


因为女主她,提前上线了。


十几年前,凌夫人的心腹丫鬟柔娘爱上有妇之夫,夫人将她另嫁,以免她铸成大错。柔娘记恨,就偷走了襁褓中的千金小姐,把自己的女儿留下,李代桃僵。


抱走千金小姐之后,也没有好好对待,随意将她丢在尼姑庵外。


所幸小姐健康长大,还得到了江湖高手的倾囊相授。


柔娘临终前,将这个秘密告诉了为她医治的大夫。大夫不敢隐瞒,托人将消息辗转传到丞相府。


更为人震惊的是,几乎与此同时,一位素与丞相有交的老友也写信前来,说真正的凌家大小姐,正借住在他家,不日就要进京。


接到书信后,凌府上下都在窃窃私语。


众人都在揣测,偷换千金这种惊世骇俗之事,将会如何收场?


蕊池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她回来了,小姐怎么办?老爷夫人会不会不要你了?会不会把她接回来,把您送到山野乡下……」


「小姐,我害怕。您害怕吗?」


我有些茫然。


若论害怕,应该不至于,毕竟我早就预知这个剧情。


而且从小就有人夸我胆大,想必我离开凌家,也能过得不错。


可是,原书里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娇娇小姐,在遇到这样事情的时候,想必会慌了手脚吧。


叫了十七年的爹娘不是亲生,长了十七年的家庭就她多余,而她亲生的母亲,是造成这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


每一件事都会让她感到深深的不安。


所以她才会小心试探众人,所以她才会走火入魔一般想赶走凌逐月。


一步错,步步错,这才导致引火烧身。


我说:「那是人家的人生,不管多么不舍,都要还她。」


哪怕会给自己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哪怕自己难受到肝肠寸断,道理就是道理,不会因为人情而更改。


很快,凌逐月的车马已经停到了凌府门口。众人聚集到大花厅迎接。


爹娘还有二哈大哥都在安慰我:「再雪啊,你放心,我们养了你十七年,感情是不能跟其他人相比的。」


「她只是有血缘,但你跟我们有感情!」


实话说,我是感动的。


分明我这具身体的母亲做错了事情,他们并未将责任推到我身上,还处处从我的角度考虑,怕我委屈。


我拉着我娘的手,叮嘱:「娘,逐月她比起我,少了您十几年的宠爱,这本就委屈了。再者她走南闯北,练功学艺,更是吃苦受累,辛酸不已。好容易回家了,你该多心疼她。」


一番话说得我娘红了眼眶。


我又提点我哥:「哥哥,咱家也是家大业大,不差多双筷子,你可千万别说什么让她滚回尼姑庵的话,哪里像见过世面的大家公子,不够寒碜的。」


我哥讪讪一摸脑门,「妹妹怎知我心里的想法?」


最后吩咐我爹:「滴血认亲也省了吧,这玩意儿客观上不准,主观上还寒人家的心。爹,你信我,逐月的容颜和娘简直是一模一样,谁不开眼也不会传闲话的。」


我爹将手里握着的那卷医书藏到背后,「那就……听再雪的吧。」


被我这么一哄,在本书女主回归的时候,众人都释放了足够的善意。


凌逐月也确实如原书描述,是个姿容绝代的妙人。


我看着这位书中描述的神医谷主亲传弟子、御剑庄主膝下爱徒、永宁侯江停云爱到发狂、未来天子视她为人生导师、天下第一刺客甘愿为她自戕、敌国皇子因她终身不娶的完美女主,一步一步走上前来。


「爹、娘,大哥,我是逐月。」


声音有如山间清泉,清脆动听。


所有人都喟叹于她气质高雅出尘。


凌逐月顿了片刻,又看向我,笑意加深,「再雪,幸会。」


被那双清冷的凤目盯住,我心里突然有根弦被重重拨弄了一下。


喉咙好似被掐住了。


可我还是笑着招呼。


「幸会,逐月。」


机智如我,半月之后,已经积攒了小小一笔财富。

我将所有的私房钱都藏到了一间民宅。

宅子是租赁的,破破旧旧毫不起眼,连围墙都是随随便便就能翻过的。

我雇了蕊池的老父亲来守门。

他是个忠仆,绝对不会泄露秘密,但我还是忧愁不安。

小院里,埋的可是我全部的身家,未来的希望。我得雇佣一位高手,看家护院。

好在,我的未婚夫男主知道我瞌睡,就送了枕头。

这天我俩照旧「约会」,江停云刚把我从丞相府接出来,就有疾驰而来的侍卫,禀报说「府中失窃」。

江停云大概是怕在我面前失了面子,冷笑道:「慌慌张张,成什么体统?丢了什么?」

侍卫附耳过去,我只听见了两个字,「令牌」。

江停云勃然大怒。

「百来个府兵都拦不住一个人?废物!」

他急匆匆去了,不小心掉下腰间系着的玉佩。

蕊池捡起玉佩,扭头问我:「小姐,派个人去还给小侯爷吧。」

我悠悠然接过来,「今天这家伙爽约,害我少赚了钱,这玉佩,我亲自送,顺便讹他一笔。」

因为失窃,侯府果真是人仰马翻,我这个未婚妻进去,也要层层盘问。

好在江停云真甩了几张银票,把我打发掉,也算不虚此行。

喜滋滋地跨进停在后门的马车里的时候,我惊呆了。

马车里,藏了个人。

黑衣,蒙面,只露出一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

此人微微一动,掐住我手腕。

濡湿的感觉传来,原来此人满手都是血渍。

「别出声,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把我送出城,我保证不伤你半根手指。」

淡淡的血腥气萦绕鼻尖。

我只惊慌了一瞬间就镇定下来。这不就是偷了我未婚夫令牌的小贼吗?

能以一敌百,从侯府中取物,说明他身手好。

能躲过众人,躲藏到我的轿子里,说明他脑子聪明。

能暗中干坏事,说明他肯定守口如瓶。

这位小哥要是愿意帮我看守财宝,那可是最佳人选。

于是我从容地跨进来。

「壮士,让一让,我也要坐。」

此人见我不怕,微一眯眼,却还是往旁边挪了半寸。

我坐下来,一边招呼马夫驾车,一边跟这位小贼商量。

「刚我进侯府的时候听说,他们早就通报了守城的官兵,严加搜索,你这会儿才想出城,晚了。」

「再说,你受了伤,也要花时间调养。」

那人倒沉得住气,「所以,小姐有何高见?」

「我有一处私宅,偏僻又安静,壮士在那里养养伤,避避风头,如何?」

顺便,帮我守着小金库。

等过一阵,他悄无声息地离开,我也等来了真千金回归。

这岂不是各取所需,非常完美。

那壮士半信半疑,「我们素昧平生,小姐为何要帮我?」

我一挑眉。

死对头的死对头,当然就是朋友。

江停云未来要退我的婚,也约等于是死对头了。

还没来得及说话,我刚交的朋友已经倒了下去,人事不省。

我顺手从少年怀里摸出令牌。做工蛮精美,一套四块,雕刻了不同纹样。

我把令牌揣回自己兜里。

这位朋友说得对,我们素昧平生,他凭什么老老实实替我看大门?

除非,是他想偷的东西,被我扣住。

我的动作幅度太大,此人蒙面的布巾坠落,露出大半脸颊。

哟,这家伙,面如冠玉,居然是个美少年。

——可惜,入错了行。

当贼有什么前途?

当我家保安,才有前途嘛。



我捡回来的这位美貌保安,当晚就发起高烧。

他背上受了一刀,大概是失血过多,整件衣衫都被血浸透。

城里风声鹤唳,为免走漏风声,肯定不能请大夫。

我从自己库房里寻了些治疗女子月经过多的药品,死马当活马医,居然把人救活了。

两日之后我去探望他,这人已经好了一半。

虽然长发凌乱,但仍然无损他清隽出尘的容貌。

他见了我,倒没恼,只是哑声问道:「这位小姐,你将我藏在此处,又拿走了令牌,我有些不明白你的用意?」

我坦率地说:「壮士,我没有什么坏心眼。你看城里天天都在搜捕,你插上翅膀也去不了什么地方。所以,正好,我雇你看家。」

少年大概怀疑自己听错了,左右看了看,困惑地一歪头,「你这家,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哪里需要看守。」

这可就过分了啊。

我不要脸面的吗。

我左手戳戳破烂的箩筐,「这里,藏着我积攒的碎银子。」

右手一指屋檐上绑着的油纸包,「那里,是苦荞大师给我画的扇面。」

「我家里处处是财宝,你凭什么说我家徒四壁?」

少年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不是侯爷的未婚妻吗?为什么把物品放在此处?」

「你傻啊,这是私房钱。既然是私房钱,当然要偷偷保管。」

少年将信将疑。

我则认真规划,「你住这儿养伤,顺便帮我看门。

「这地方治安不大好,你身体好的时候,能一个打一百个,现在受了伤,打五十个总还是可以的。

「你那令牌有四块,每隔七日,我还给你一块。到最后一块还给你的时候,你伤也好了,城门把守也松了,我这里也不用人看门了。我们钱货两清。」

这位小贼总算被说服,靠在软枕上,若有所思。

「听上去,倒还有几分合理。我姑且信你。」

招聘任务完成,我心满意足,「那就交换姓名咯?我姓凌,名再雪。你叫什么?」

少年斜睨我一眼。

「我没有名字。」

真棒,我这么喜欢起名字的人,又可以起名字了。

我一拍掌,「那我就叫你,毕临。」

先有rich,后有billion。

勤劳致富,指日可待。

毕临眼尾有颗小痣,本来偏向稚气的脸颊,因为这颗痣,莫名有几分正邪难辨。

他轻描淡写道:「老板娘雇我做看守,按本地的风俗,要包食宿。」

这一声「老板娘」哄得我眉开眼笑。

宿吗,就住我这私宅就行,食呢,「巷子外有个馄饨摊,味道挺好。」

毕临蹙眉反驳:「我要吃春风楼的肘子。」

听说春风楼是京城最一流的馆子,想必价钱也是不菲。

我有点心痛,但我不能做一个黑心的老板,在员工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就拒绝他的需求。

所以我说:「买!」

肘子买回来,果真是香飘四溢。

我本来想回府用晚饭的,可这会儿,脚像是被粘在地上。

毕临仿佛看穿我心事,懒洋洋地邀请:「我还在养伤,不宜多食,老板娘不如一起?」

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撸起袖子,「再给我加一碗饭!」

不得不说,跟毕临一起吃饭,体验还不错。

他蛮有眼力见,该倒茶就倒茶,该加饭就加饭,吃完了,还去洗碗。

收拾完毕,他状似无意地问我:「小侯爷寻我,可有什么进展?」

「你在城里销声匿迹,他哪有线索可寻。」

毕临若有所思,「是吗?那就有劳老板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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